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政办发[2008]110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人事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08年11月4日
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市人事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2008年10月24日)
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烟台[2006]2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支持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工业立市、服务业兴市”的发展理念,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其整体素质,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服务业人才,壮大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人才支撑力量,推动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以旅游会展、商贸餐饮、现代物流和金融保险四个重点产业和信息服务、文化传媒、社区服务三个新兴产业人才培养为重点,按照“学以致用、按需施教”的原则,实施服务业人才培养“3213”工程(用3年时间,培养领导干部、高级管理人才200名,培养专业技术和管理骨干人才1000名,培养技能型人才30000名),培养一批具有战略眼光、熟悉国际规则、能够把握服务业发展趋势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一大批高技能、复合型、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保障。
二、突出抓好服务业管理人才的培养
(一)实施服务业高级管理人才重点培养计划。从今年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组织200名领导干部、服务业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专门培训,其中,选派100人赴香港、新加坡等地学习培训,选派100人到国内服务业发达地区培训。培训所需经费采取政府资助和派员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二)强化服务业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等培训机构和驻烟院校的作用,以服务业中层和中间环节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开设不同层次的服务业理论培训班、研讨班,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知识水平和执行能力。从2008年开始,我市各级行政学院(校)每年都要根据实际需要举办服务业培训班,力争3年内将服务业中层管理人员轮训一遍。
(三)鼓励服务业管理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服务业领域管理人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知识水平。管理人员参加与服务业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等在职教育的,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学习费用。
三、全面加强服务业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
(一)多渠道培训服务业在职专门人才。按照《2008年全市服务业发展意见》的责任分工,在现代物流业、旅游会展业、商贸餐饮业、金融服务业、科技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等重点领域,由责任部门负责,政府资助部分培训经费,对本待业管理和技术骨干进行服务业理论、管理理念和技术方兴法等方面的培训,3年内培训1000名。
(二)全方位培养服务业专业技能型人才。各相关院校要加快服务业相关学科建设,增设紧缺专业,回忆培养社会急需的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软件、动漫创意、服务外包等各类人才。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应面向市场,实行定单式教育学,培养服务业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全面推秆职业资格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竞争意识和业务素质,增强其就业、创业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通过以上措施,用3年左右时间,培养服务业技能型人才30000名。
(三)大力提高服务业人才的综合素质。紧随国际服务业发展趋势,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开展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教育活动,提高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支业务素质台、创新能力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保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653工程”)为龙头,在服务业领域广泛开展公需科目培训,提高服务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研究能力、实践创新能力、适应市场竞争能力。要以培训服务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举办高级研修班,着力解决服务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2008-2010年,每年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中涉及服务业的应不少于30%。
四、着力抓好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
(一)加大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拨力度。在选拨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科(技术)带头人、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时,对服务业领域业绩贡献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政策倾斜、重点支持。
(二)加快高层次服务业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步伐。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在服务业重点企业增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已设站的单位结合实际,设立服务业博士后招收项目,争取省博士后项目创新资助,使博士后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积极我市大型服务业项目和具有国际品牌优势的重点服务企业,采取企业内训、挂职锻炼等形式,培养高端管理人才,使服务业大项目、大企业成为培养高层次服务业人才的重要载体。
(三)大力引进服务业民展急需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开辟引进海外留学人员“绿色通道”,以我市集中培植的服务业的重点产业为依托,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引进一批高层次、高技能、熟悉现代服务业管理的留学人才,年度引进服务业留学人才不低于引才计划的30%。拓宽国内外服务业人才交流合作渠道,加强与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留学人员社团组织以及上海、北京等服务业人才机构的联系,建立海内外人才信息定期沟通机制、人才网上推荐机制和重点企业人才推介机制,积极为服务业企业和海内外服务业人才牵线搭桥。健全人才服务功能,以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为纽带,引导、鼓励和组织用人单位面向海外和国内服务业发达地区公开招聘急需服务业人才,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服务业人才和科团队来我市创业、发展。着力引进通晓国际规则、熟悉现代服务业管理的高层次外国专家,通过聘请外国专家来我市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在向国家、外专局争取项目审批、经费资助、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等方面向服务业倾斜,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公共服务。2008-2010年,全市每年申报立项引进服务业领域的外国专家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不低于目前引智项目总数的20%。
五、切实加强对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服务业人才培养纳入人才资源开发的整体规划,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服务业人才培养投入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支持服务业人才培养。肿级财政部门要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服务业人才培养。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要提高用于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比例,保证人才培养需要。市、县两级应建立由政府人事部门牵头的服务业人才培训协调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人才信息库建设,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各级服务业主管理部门及人事、教育、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紧密联系服务业发展实际,落实人才培养规划,创造良好环境,共同做好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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